1.学校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,明确医务室是晨午检工作的督促管理部门,具体做好晨午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。学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晨午检和报告,各班辅导员负责本班学生的晨午检和报告。 2.部门负责人、辅导员、校医对早晨、下午上班、上课的每位教职工、学生进行观察、询问,了解教职工出勤、学生出勤、健康状况。做到“一看、二问、三摸、四量”。一看:肤色、有无皮疹、情形;二问:有无腹泻、腹痛、发热等不适症状;三摸:有无发热、发冷;四量:必要时量体温;并做好记录。发现师生有发热(体温≥37.3°C)、皮疹、腹泻、呕吐、黄疸、眼结膜充血、腮腺肿大、咳嗽或身体异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,校医要及时排查,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;如怀疑呼吸道传染病患者,应让其及时佩戴口罩。 3.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及管理制度 (1)晨午检结束后,学校部门负责人、辅导员填写晨检记录表,学生记录表由辅导员于当天上午9点前/下午2点前交至学工处老师处,教职工记录表由部门负责人于当天上午9点前/下午2点前交至人事处老师处,汇总后送到医务室送给校医查阅,若各部门、班上无教职工、学生出现异常情况,部门负责人、辅导员要进行“零”报告;若发现聚集性情况,校医要应及时向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。 (2)发生疑似传染病的教职工、学生必须回家或在学校专设隔离室隔离,及时诊治,不得带病上课。 (3)校医每天根据晨午检情况做好相关记录,如发现聚集性疫情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不明原因疾病的,应按照相关流程和标准,及时报告。 (4)学校发生疑似传染病、疑似聚集性疫情或暴发疫情时,发生传染病的教职工、班级学生在该传染病的最长潜伏期内,与其他部门教职工、班级学生在乘坐校车、用餐、游戏和体育等活动时要相对隔离。 (5)在传染病流行的高发季节,学校应尽量避免举行春游、秋游、运动会、晩会等集体活动。如不可避免的,学校在活动前应加强晨午检,充分隔离传染源,及时规范处理公共场所呕吐物,避免疾病传播流行。 (6)在晨午检时间以外,师生、教职员工中发现有疑似传染病患者,均有责任及时向校医报告。 (7)因晨午检不落实责任制,或落实不到位导致学校或班级出现传染病疫情,对事发学校进行倒查,对缓报、瞒报、漏报者严格追究相关责任,构成犯罪的,追究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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