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总 则 第一条 为培养适应新时代国家建设需要的合格的大学生,现根据教育部颁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(试行)》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《规范》。 第二条 本《规范》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日常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的基本依据,是对学生学习、生活及从事其他活动的基本要求和行为指南。 二、政治思想 第三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关心时事政治。 第四条 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维护祖国和人民的利益,保守国家秘密,保护国家安全。 第五条 热爱集体,关心集体荣誉,维护集体利益,服从集体决议。 第六条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不参加非法组织,不参与非法活动。 第七条 热爱学校,注重大学生形象,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。 三、品德修养 第八条 自强自立,自尊自爱,自重自信。 第九条 谦虚谨慎,尊敬师长,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和教育。 第十条 团结同学,互相尊重,互相学习,互相帮助,不制造和传播有碍团结和有损他人的言论。 第十一条 诚实守信,表里如一,言行一致。 第十二条 维护社会公德,为人正直,敢于和不良现象作斗争。 第十三条 勤俭节约,艰苦朴素,热爱劳动,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。 四、学习生活 第十四条 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勇于探索,乐于创新,积极实践。 第十五条 遵守课堂纪律;课堂上不交头接耳,不随意走动和出入教室,上课发言应举手,不得以任何方式扰乱课堂秩序;课堂上应将手机、寻呼机等通讯设施的铃声关闭,不接听手机,避免影响老师授课和他人听课。 第十六条 遵守考试纪律。具体要求参照《金山学院考试纪律的规定》。 第十七条 自觉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,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。计算机房不得玩游戏、网上聊天与观看、传播不健康的影像制品。 第十八条 遵守图书馆的管理规定,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,不得损坏图书、杂志、报刊,不得窃书,违者按照《金山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》的有关条款处理。 第十九条 充分利用课堂和课外时间,认真预习、学习、复习,独立完成布置的作业。 第二十条 认真安排自修,自修时应保持安静。 第二十一条 积极参加课堂实验和社会实践,遵守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。 五、校园生活 第二十二条 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积极配合管理,不得顶撞、威胁、刁难学校管理人员,不得妨碍学校管理人员的正常工作。 第二十三条 与老师、年长者交往时主动问候、礼让先行。 第二十四条 男女学生交往以“自尊、自重、自爱”为原则,以道德为基础,以国家法律、校纪校规为准绳。 男女交往文明、有度,行为端庄、举止大方。 禁止男女学生在校园内揽腰挽臂,禁止在校园内依偎搂抱,禁止在教室、餐厅、草坪等公共场所亲昵作态。 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异性住宿,严禁学生在校外与异性同居。 第二十五条 着装文明得体,禁止衣衫不整进入公共场所,禁止穿拖鞋进入教学区。 第二十六条 语言文明礼貌,说话不夹带粗俗字词,不漫骂、挖苦和取笑他人。 第二十七条 讲究个人卫生,衣着整洁,发型大方,不浓妆艳抹,个人生活用品摆放整齐,及时清洗。 第二十八条 自觉遵守寝室及公共环境卫生,不随地吐痰,不乱倒垃圾,禁止在楼道或向楼下泼水、抛掷酒瓶等杂物,禁止在楼道内焚烧杂物。 第二十九条 爱护公物,爱护学校的花草树木,不在草坪上骑车、踢球等。 第三十条 维护公共秩序,就餐、借还图书、购票购物文明有序,观看演出、比赛及参加集体活动不起哄滋事。 第三十一条 遵守公寓、宿舍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,按指定房间、床位住宿,按时归宿,按时就寝,宿舍内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,不影响他人。 第三十二条 遵守计算机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,不沉溺于电子游戏、网上聊天,不观看、传播非法及黄色信息和影像制品,不影响他人学习、休息。 第三十三条 严禁打架斗殴、赌博、酗酒、吸毒,严禁在校园内吸烟。 六、附 则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劝阻,加强教育;如情节严重,则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太阳集团电子游戏。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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