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根据省教育厅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,制定“专接本”项目相关规章制度,并贯彻执行。按照“专接本”工作流程有计划开展和推进各项工作。 2.与主考学校签订“专接本”办学协议,加强与主考学校的沟通,统筹“专接本”各项管理工作。 3.在规定的时间向主考学校申报“专接本”开设专业、招生宣传备案等材料。 4.在规定的时间将经省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“专接本”学生名册报送主考学校。 5.督查各系与学生、学生家长签订三方协议书。 6.管理和实施“专接本”毕业学生的资格审核、证书办理等工作。 7.专人负责“专接本”学籍管理、教学安排、考试、校考成绩上报、学生管理和毕业工作等人才培养的过程管理。 8.对“专接本”各项工作进行检查、监督、评估等,及时处置“专接本”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,及时总结“专接本”工作经验并推广。 9.按照物价主管部门备案的学费收费标准,配合学校财务室实施收费及收费监督管理工作。 10.按照学院与主考学校签订的“专接本”办学协议,每学年按协议向主考学校缴纳管理费。 11.负责对本院的“专接本”工作进行总结和相关报表编制工作,并上报省考试院和主考学校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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