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函件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高校实验室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办职函〔2022〕17 号)文件精神,我院教务处联合安全保卫处和系部于6月16日开展了实训室安全检查自查工作。 本次检查工作围绕责任体系是否完善、各项设施是否损坏、各级检查记录是否留档、准入制度是否执行、安全教育是否开展、危险源是否可控等方面开展。重点对仪器设备使用安全、实电源插座的使用规范、消防器材的配置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检查,对发现的问题立知立改,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,限时整改。 要求各实训室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安全管理规定,切实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。做到放假安全不放松,责任不放空,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,形成安全检查长效机制。
(教务处 耿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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