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十字会自诞生之日起,就确定了以人道、中立、公正的原则来指导自己的全部活动。经过一百多年的红十字运动实践、探索、研究,到1965年,在维也纳第二十届国际红十字会大会上,正式通过了七项红十字基本原则,并一直是国际红十字运动开展活动的依据。以后在每届大会开幕式上,都必须宣读七项基本原则,从而成为红十字国际大会的一种传统。1986年10月第二十五届国际大会通过的《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章程》,在序言中重申:“在完成任务时,本运动将信守其基本原则。”
(一)人道
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本意是不加歧视地救护战地伤员。在国际和国内两方面,努力防止并减轻人们的疾苦,不论这种痛苦发生在什么地方。本运动的宗旨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;保障人类尊严;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、友谊和合作,促进持久和平。
(二)公正
本运动不因国籍、种族、宗教信仰、阶级和政治见解而有所歧视,仅根据需要,努力减轻人们的疾苦,优先救济困难最紧迫的人。
(三)中立
为了继续得到所有人的信任,本运动在冲突双方之间不采取立场,任何时候也不参与带有政治、种族、宗教或意识形态的争论。
(四)独立
本运动是独立的。虽然各国红十字会是本国政府人道工作的助手并受本国法律的制约,但必须始终保持独立,以便在任何时候都能按本运动的原则行事。
(五)志愿服务
本运动是志愿救济运动,绝不期望以任何形式得到好处。
(六)统一
任何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。它必须向所有的人开放,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道工作。统一原则是七项基本原则中历史最悠久的原则之一。早在1875年古斯塔夫·莫瓦埃提出的四项原则就有一条是"集中统一"。这项原则同国家红会的机构及制度特别有关。
(七)普遍
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是世界性的。在这个运动中,所有的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都享有同等地位,享有同样责任和义务,相互支援。
七项基本原则构成了一个密切的整体。尽管每项原则的范围都有具体规定,各项原则也并不同等重要,但它们之间具有逻辑关系并且相映生辉。重要的是我们应把七项基本原则作为一个整体来学习和遵守。七项基本原则赋予了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具体的特征和性质,这独一无二的特性正是本运动区别于其他慈善组织的根在。
七项基本原则是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各个组织部分的共同标准,是本运动的理论基础。正如遵守国际人道法是各国政府的义务,执行基本原则则是红十字与红十字新月运动每个成员的职责。为了使基本原则得到人们广泛的理解和正确应用,必须对基本原则进行广泛的传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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