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部: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,为了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将2021-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 期末考试工作日程 考试类别 | 考试日期 | 考查课考试 | 2021年12月27~30日 | 考试课考试 | 2022年1月5日~7日 |
二、期末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1.考查课程:考试前一周结束课程,由各系安排考查内容、形式、时间和监考教师,并报教务处,教务处进行巡考检查,严格执行学校进度安排,不得提前结束。考查用试卷格式和要求与考试课程一致。 2.考试课程:考试前一周结束课程,由教务处统一安排。试卷审批表,A、B卷(标准格式)、评分标准等经系主任审批签字后于12月24日前交教务处。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印制。 三、期末考试工作注意事项 (一)试卷要求和考试注意事项 1.考试课程的命题要以教学大纲和教材为依据,反映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内容,兼顾概念理解、综合应用,既要注重考核学生基本理论知识,又要考查学生实际应用技能知识的能力。 2.命题要求题型多样,题目难易适中。一般基础题占60%,有一定难度题占30%左右,难度高的能力考查题占10%左右。 3.所有考试课程出A、B两套试卷,试卷应做到覆盖面、难度和份量相当。一套作为期末考试卷,另一套封存留作备用试卷。A、B两套试题要避免2/3内容重复。 4.试卷排版采用教务处统一格式,系部教师填写试题审批表,经系部主任审查、分管教学领导批准后,按时报到教务处印制试卷。 5.任课教师要全面、系统、认真地指导学生进行复习,并注意命题的保密性。 (二)阅卷 1.评(阅)卷教师要按照命题时拟定的评分标准评卷,凡扣分必有标示“×”,对者打“√”, 每题前填写得分,原则上由教师流水改卷,最后汇总分数。 2.阅卷结束进行核分检查(一人批改卷的应由另一人核分),检查无误后进行成绩登记。同时,相关教师应及时对试题和成绩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,并形成试卷分析表报送教务处。 (三)试卷整理归档 所有课程考试试卷(含监考记录表、试卷分析表、成绩登记表)按照教务处下发的顺序要求装订成册,并在规定时间(考试完三天内)报送教务处保留存档。 (四)考试管理要求 1.加强领导,充分认识考试工作对建立良好教风、学风和考风的重要性。各系要从思想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,及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,明确责任,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,确保各项考试工作的规范、有序。 2.加强诚信教育,努力构建良好的考风,推动校风建设。请各班班主任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,组织学生学习考场规则,遵守考试纪律和管理制度,使学生清楚地认识到杜绝考试作弊的重要性。 3.加强管理和培训,确保监考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。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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