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清明节临近,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确保学生人身财物安全,进一步落实学生请假管理制度和做好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,现就假期学生请假管理及安全教育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学生节假日请假管理
为加强学生节假日请假的管理,现就学生请假相关事宜作出如下规定:
1.学生在放假前原则上不允许提前请假,确有特殊情况者,经辅导员(班主任)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签署意见后上报审批,做好联系记录和去向登记;
2.制式假条由辅导员(班主任)保管,需请假学生应到辅导员(班主任)处领取,如实填写后报辅导员(班主任)处(请假须注明离校时间、去向、联系方式及请假时限等),辅导员(班主任)需履行安全提示义务;
3.对节假日不回家的同学,应在辅导员(班主任)处进行登记,各系汇总后将《清明节学生去向登记表》及时报学工处范春茹老师处。
4.请假学生必须按时返校,对无故延迟返校者,一律按旷课处理,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;
5.节假日前后,院学工处将联合督导室对各班学生出勤情况进行全面督查,对无故私自离校和延迟返校者,经核实后进行相应纪律处分,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;
6.各班级应在清明假期前安排安全教育专题班会,并将请假相关规定及安全提示告知每一位学生。
二、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要求
为切实加强假期学生安全工作,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,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节假日期间,严禁私自结伙爬山、游泳及进行有危险性的活动。
2.节假日期间留宿公寓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寓相关管理制度,晚上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,事前应向辅导员(班主任)告知并办理请假审批手续。否则按夜不归宿论处。
3.节假日期间严禁学生留宿校外人员,一经发现,按《学生手册》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。
4.严禁在校学生以同学会、同乡会等名义聚众赌博、酗酒等违纪行为的发生,一经发现,将严肃处理。
5.学生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德,严禁参加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,谨防非法传销组织的诱骗,自觉抵制各种非法经营活动的诱骗。
6.放假离校前,各班级要组织对教室、宿舍进行安全检查,检查门窗是否关好、用电设备是否关闭、贵重物品是否得到妥善保管等。
7.各班级在放假前要认真组织召开专题班会,加强学生饮食、防火、防盗、防诈骗等安全方面的教育,确保加价日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务安全。
8.提醒学生往返学校途中,最好结伴而行,不乘坐无证、无照人员驾驶的交通工具;不要轻易外泄个人信息;凡放假后不能按时回家者,务必告知家长自己的去向,避免家长挂念。
太阳集团电子游戏学工处
2018年3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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